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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、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

信息来源于:长治在线 发布时间:2009/10/1
服务项目: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、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

设立依据:《山西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二十七条

提交材料:

1、 申请书

2、 身份证明

3、 房屋所有权证

4、 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、变更或者消灭的证明材料、法律文件

5、 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

办事程序:

1、 受理登记申请

2、 权属审核

3、 公告

4、 核准登记,颁发房屋权属证书

承诺时限:

转移登记、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,注销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,

收费标准:

住房80元/套 住房以外200元/宗 工本费10元/本 注销登记不收费
电话:010-61744288 传真:010-61744588 邮箱:union#ccoo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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