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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房过户

信息来源于:长治在线 发布时间:2009/10/1
服务项目:商品房过户

设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

建设部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

建设部《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》

《山西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》

申报材料:

1、商品房买卖合同;

2、销售不动产发票;

3、买受人的合法身份证件;

4、购房单位的法人代码证及授权委托书;

5、住宅维护基金专用票据;

6、住宅维修基金专用缴款书;

7、其它。

办事程序:初审→复核→纳税申报→交纳税费→出具完税凭证→审批→出具过户凭证

承诺时限: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完成

收费标准:晋价房字(2002)120号

下载表格:商品房买卖合同(样本)
电话:010-61744288 传真:010-61744588 邮箱:union#ccoo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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